:::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3406

【重要-國教署外師】請106學年度國教署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尚未將107年1-6月外師教案及省思寄送承辦人信箱學校,請於107年6月30日前完成,請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印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辦理。

二、請將 107 年 1-6 月外師教案及省思寄送至教育處承辦人信箱 rrrmylm312@hlc.edu.tw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06-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6-21 11:17: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