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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06學年度第4梯次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重新評估學生,重安置學生,放棄特教服務學生已安置完畢,請各校上網接收

1.請有提報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之學校,上網接收學生,並核對安置形態及安置類別是否有誤,如為安置不分類巡迴輔導班,請點選巡迴輔導學校。

2.請有提報重新評估之學生(大班生,小六生),如未於通報網轉銜,請於接收學生之後,於六月
22 號前辦理轉銜完畢。並通知下一階段之學校,接收學生。
其步驟如下:
(1)進入特教通報網學務系統~點學生姓名~點異動~異動原因點選畢業。
(2)原安置學校異動完畢,請通知下一階段學校準備接收。
(3)下一階段新安置學校請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新生接收手續(接收後若學生有轉
學等變動,則由接收學校填寫轉銜表後辦理異動至新學校)。
(4)新安置學校務必確認學生已報到再接收,若未報到則不要接收。

3.請有提報重安置之學校,上網接收學生,並核對安置形態及安置類別是否有誤,如為安置不分類巡迴輔導班,請點選巡迴輔導學校。

4.請有提報放棄特教服務之學校,上網接收學生。
其步驟如下:
(1)學生接收完畢之後,請至轉銜系統填寫轉銜表。
(2)轉銜表填寫完畢,請至學務系統(放棄服務區)點選學生姓名,按異動。
(3)異動原因請點選放棄特教服務,按確定異動。

5.以上各項作業流程,請於 6 月 26 號前完成。感謝各校承辦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伯源
連絡電話: 03-8547145*19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8-06-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6-20 21:51:00
點閱數: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