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
催繳交收款收據-【原民族語教支人員交通費掣據】檢送本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小「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核定表,為避免影響核撥作業,請下列學校依經費核定表於107年6月13日(星期三)前掣據到府憑撥(免備文),請查照。
一、依據 107 年 6 月 5 日府教課字第 1070107458 號函辦理。
二、本案會計子目代號: CG7017 ,核定金額詳如附件,請依經費核定表掣據逕寄教育處憑撥,卓楓國小因經費來源不同,請分別開立 2 張收款收據(7,200 元整及 800 元整)。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為 106 年 8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請學校於 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前辦理經費核結。本計畫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執行完畢請檢據「經費結算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
請以下學校儘快繳交收款收據:
光復國中
化仁國中
中華國小
太平國小
奇美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