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掣據請款】有關「106學年度第2學期審定本與藝能科教科書補助經費」及「106學年度第2學期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請尚未完成之學校儘速辦理。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4 月 24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75418 號暨 107 年 5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93449 號函(諒達)辦理。
二、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審定本與藝能科教科書補助尚未掣據之學校:美崙國中、豐裡國小
三、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尚未掣據之學校:美崙國中、萬榮國中、富北國中、瑞穗國中、海星國小、慈大附小、光華國小、太昌國小、豐裡國小、長橋國小、東竹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太平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