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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106年度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獎勵申請,詳如說明,請於107年3月25日前辦理,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及「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2.申請資格:凡通過 106 年度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含幼幼客語闖通關認證、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之本縣縣民及各級學生。

3.承辦單位: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承辦人:張先生 電話:03-8527843#221

4.申請期限:107 年 3 月 25 日前

5.詳細說明及申請表和領據請參考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江瓊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03-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23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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