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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0309補充說明】有關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審查結果及需補件項目,請各校盡速至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並於3月13日下午4時前完成補件,以維護學生升學相關權益。

一、依據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重要日程表辦理。

二、請各校盡速至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審查結果及需補件項目,並於 3 月 13 日下午 4 時前完成補件。

三、因補件需當面確認,建議補件前先電話聯繫承辦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簡伶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2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8-03-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12 10:45:00
點閱數: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