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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檢送107年度花蓮縣立國民小學「普通班教師」、「專任輔導教師」或「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現有缺額暨縣內、縣外介聘提撥缺額調查表修正版1份,請依修正調查表填送,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3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40051 號函續辦(諒達)。
二、因編餘缺增置教師係依學校每年狀況作配置調整,係屬不確定教師員額,旨揭調查表內剩餘缺額(K)欄及(N)欄應不計入編餘缺增置教師缺額,爰修正缺額計算公式。
三、另查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3 條第 2 項,略以:「國民小學得視需要,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但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十二人以下者,得將專任員額控留一人改聘之……」,爰旨揭提撥缺額調查表,(J)欄-原住民重點學校 8%法定控管員額數及(M)欄-一般學校 8%法定控管員額數,如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十二人以下者,請填控留 1 人。
四、餘請依本府 107 年 3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40051 號函辦理,並於 107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一)前將旨揭調查表免備文逕送(寄)達本府彙辦。
五、本案公文另發。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凱琦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9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8-03-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06 08:45:00
點閱數: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