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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各負責第三梯次鑑定作業之校級心評教師,務必留意鑑定報告繳交最後期限為3/5(一)中午12時,詳如說明。

為避免影響區級心評審查會議之進行,請各校級心評教師盡量於 3/2(五)下班前,將鑑定報告(5 份)及相關檢附資料送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如確實有困難,請先通知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並於 3/5(一)中午 12 時前送達。

另中南區教師,為避免舟車勞頓,可於鑑定說明會場繳交(3/2 下午於瑞穗國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謝易修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8-02-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01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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