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6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知能研習(文諒達)詳如說明,請各國中務必派員參加。
一、依據: 106 年 12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141752 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後適性輔導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二、目的:
1 、有關九年級學生志願選填試探資料輸出後,針對選填試探結果需進一步確認之學生,提供輔導人員適性輔導之因應策略。
2 、經輔導/學輔主任回校自辦宣導,增進九年級導師及輔導相關教師對於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知能,加強學生志願選填輔導工作。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六、實施時間及地點:
1 、時間: 107 年 1 月 23 日(二),上午 9 時至 11 時。
2 、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七、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各校輔導/學輔主任務必參加,亦歡迎其他年級導師或輔導相關教師參加。
八、實施內容及課程:課程如附件一。
九、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
十、本計畫函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