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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核定貴校辦理「105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全縣性及學校各項研習及輔導團團務運作」經費核定表各1份,請於3日內,依第2期核定金額掣據(會計子目代號CG5050)請款。

一、全縣性及學校各項研習
(一)依據本府府教課字第 1050249436A 號函辦理(文後送)。
(二)掣據相關事宜詳如下列說明:
1.貴校如有申請多項計畫,請依計畫項目分別開立收據。
2.鑄強國小等 6 校承辦 107 課綱相關研習活動,請開立兩張收款收據,各校補助金額如下:
(1)鑄強國小: 9 萬 2,184 元及 8,154 元。
(2)瑞穗國中: 9 萬 2,184 元及 8,153 元。
(3)鳳林國中: 4 萬 6,092 元及 4,077 元。
(4)宜昌國中: 4 萬 6,092 元及 4,077 元。
(三)本案請於 106 年 1 月 19 日前,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四)非縣屬學校執行完成後檢附「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報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書面實施成果(內容包含: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教師專業成長活動紀錄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二、輔導團團務運作
(一)依據本府府教課字第 1050249436B 號函辦理(文後送)。
(二)本案請於 106 年 1 月 19 日前,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申維倪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9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7-01-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7-01-04 16:55:00
點閱數: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