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輔、課照】檢送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暨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草案)一份,請各校預估開班情形並完成填報,感謝。(12/14修正填報表格、12/23修正填報系統)
一、為統籌本府補助各校辦理課後學習資源,本府擬將「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及「花蓮縣辦理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實施計畫」整合,以利本縣課後學習資源整合及推動。
二、請有意申辦學校詳細檢視計畫後,依計畫內容預估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後輔導班】及【課後照顧班】開班數及參加人數,至遲並請於 12 月 28 日前至新公務填報系統完成填報(填報主題: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後開班調查表)。
三、本府預計於 106 年 1 月辦理旨揭計畫說明會(北區、南區各一場次),請欲申請經費補助之學校,擇一場次參加,正確日期將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