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經費」業已核定,請於12月7日前檢送相關資料(詳說明)辦理撥款。
一、本府 105 年 11 月 28 號府教體字第 1050223389 號函諒達。
二、本案縣屬學校適用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請檢附學校收款收據(會計子目號碼 CF5020),並於執行完竣 20 日內逕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銷,如有結餘款請開立支票繳回;慈濟中學請檢附收款收據及經費結報表(如附件 2)辦理撥款;海星中學補助經費因超過 50 萬元,請檢附收款收據及原始憑證辦理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