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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補助「105學年第1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業已核定(詳附件),請檢附學校收款收據(會計子目號碼CF5024)辦理撥款。

一、本府 105 年 10 月 24 日府教體字第 1050198209 號函諒達。
二、為避免重複補助,請於活動當日確實進行退餐,並留意活動期間提供學生餐點之衛生安全。
三、請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於執行完竣 20 日內檢附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結,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繳款書應說明事項請註明本府教育處預算計畫及計畫結餘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6-10-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28 10:37:00
點閱數: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