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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本縣辦理104學年度補救教學方案-獎資格為,各校於104學年度補救教學開班規劃4期都有開班者,方符合獎規定。填報作業10/23(星期日截止)。

本縣辦理 104 學年度補救教學方案-獎資格為,各校於 104 學年度補救教學開班規劃 4 期都有開班者,方符合獎規定
1.104 學年度(上、下學期擇一)補救教學開班六班以下可敘獎兩人,
六班以上每增加六班再增加一人,各嘉獎一次。
(列:1~11 班可敘獎 2 人, 12~17 班則可敘獎 3 人, 18 班可敘獎 4 人)。
2.未開設補救教學班之學校不可敘獎。
3.於 10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日)填報完畢,未於期限內填報視同放棄。
4.請至校務填報系統完成填報(序號 2040)。
5.敘獎對象:行政人員、授課教師皆可。
6.倘有疑問起洽張耕境專員 0937468012 ; 8462860#579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6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6-10-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19 13:30:00
點閱數: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