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8487

*急件*【職業安全法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課程人數登記及相關表件】

因12月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相關課程需開課研習完畢,故目前開放線上填報之時間提前至10月26日之前,請各校盡速安排參與人員並進行填報。如本次逾期填報以致無法參與課程,請自行聯絡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並詢問其他上課時間自行參加。









1.
為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於 103 年公布施行,教育部依據職安法,訂定學校職業衛生管理要點。依據管理要點第 3 點、第 4 點規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主管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原僅規範於高中職以上學校,現包含公私立國中小學)皆受職安法規範。



2.
請各公私立國中小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貴校派遣參加課程人員資料。
系統中學校在職人員總人數一項(含校長、主任、組長、教師、公友、技工、代理人員、代課教師及臨時人員等等在職人員。"未"包含學生)。



3.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公私立國中小屬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第 8 點後附之附表(二) 中的第三類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4.
相關法規依據請自行於附件中下載。



5.
檢附開授課勞安管理學會網址如下,可參考相關資訊。
目前由設施科辦理統一登記報名並統計是否達開課人數標準。
如逾期未填報,後續須自費報名參加。



備註:
*關於學校在職人員總數,於職安法中規範不同範圍與業務課程,請確實計算並線上填報。*

本頁所附之相關網址係屬開設課程之學會網址,僅供參考,非作報名用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李天逸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6-10-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18 15:02:00
點閱數: 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