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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性別平等】重申有關性平事件疑似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無意願申請調查之處理,請各校務必下載附件詳閱並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6 月 27 日辦理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級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05 年第 2 次校園性別事件連繫會議報告事項。

二、請各校性平會執行秘書或相關業務承辦人(學輔人員),務必下載附件詳閱,並依規定事項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賴宜玟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6-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6-28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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