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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教育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團體協約協商團隊種子成員培訓」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2 月 3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68257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團體協約協商相關人員、機關或單位之談判技巧及
溝通能力,減少協商內容妥適與否之爭議,降低社會之非
議及校園動盪等,爰教育部會同勞動部進行團體協商之協
商團隊種子成員之培訓,以強化其知能,並作為未來教育
部所屬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籌組協商團隊
成員之來源,及教育部所屬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自行培訓相關人員之種子師資。
三、花東地區培訓課程於 10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六) 9 時 30 分起
,假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五守樓 309 會議室辦理,課程內
容詳如附件。
四、培訓名額計 43 名。請協助指派及推薦人員名額如下:
(一)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請指派相關業務單位主管、承辦人員
各 1 名,並推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各 3 名(共
6 名)、家長團體代表 2 名參與。
(二)台東縣政府教育處請指派相關業務單位主管、承辦人員
各 1 名,並推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各 3 名(共
6 名)、家長團體代表 2 名參與。
(三)國教署請指派花東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各
5 名(共 10 名)參與。
(四)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推薦代表 3 名參與。
五、本場培訓課程報名方式:
(一)e-mail : training2016ntuelaw@gmail.com ;請告知姓
名、服務單位及職稱、聯絡方式、葷/素食。
(二)線上表單系統: http ://goo.gl/forms/97kF9CAzLX 。
請與會人員自即日起至 6 月 24 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六、本培訓課程出席費、交通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之支給,
請各機關、學校依規定辦理,本計畫不另支給,請諒察。

聯絡人及電話:黃崇銘(02)27321104 轉 62049
傳真電話:(02)27388660
電子郵件信箱: g109726011@grad.ntue.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福欽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6-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6-21 13:44:00
點閱數: 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