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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審查】★●★公告本縣修訂「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實施計畫」1份,請本縣國中小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度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暨本府 105 年 5 月 4 日府教課字第 1050080998 號函辦理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 105 年度一般教育補助款課程計畫考核指標,本府修訂 105 學年度課程審查計畫上傳送審項目,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尊重學校專業自主,「課程計畫教學進度表」項目由線上審查方式改為留校備查。
(二)為因應教育部 105 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增加審查「實施年級課程計畫」項目,請學校將同年級各領域課程計畫及彈性學習課程計畫置於同一個資料夾後壓縮上傳送審。

三、依據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請學校列入法定課程規劃)。

四、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為尊重各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價值體系,依其歷史、語言、藝術、生活習慣、社會制度、生態資源及傳統知識,請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於規劃相關課程時融入民族教育。

五、請學校依據課程計畫審查工作期程表及早研擬規劃學校課程計畫審查相關事宜,並請留意課程審查實施計畫附件 2 上傳檔案格式說明暨附件 3 課程計畫審查須知(修正部分以藍色字體標示),俾利學校課程計畫審查、修訂作業順利完成。

六、因應教育部 105 年 5 月 1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54394 號函修正 105 年度一般教育補助款課程計畫考核項目修正附表,本府教育處修正本縣「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實施計畫」附件表 2-2 國民中小學學生每週學習節數一覽表(如附件),請學校規劃 105 學年度課程計畫時以新的表格填寫「學生每週學習節數一覽表(表 2-2)」並依照審查期程上傳送審;如學校業已填妥本府 105 年 5 月 4 日府教課字第 1050080998 號函送「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實施計畫」附件表 2-2 國民中小學學生每週學習節數一覽表,亦可將舊表上傳送審。

七、因應教育部修正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日及學期結束日為 10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一)至 106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請各校配合修正新學年度之課程計畫相關起迄時間。

八、又為瞭解各校課程計畫執行狀況及正常化教學情形,本府將持續辦理「教學正常化-執行課程計畫」等視導,課程審查計畫「留校備查」項目亦將列為視導項目。

九、本縣修訂「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實施計畫」暨「審查工作期程表」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許玉純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8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6-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6-21 10:51:00
點閱數: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