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教育類」選拔表揚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31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50075237 號函辦理。
二、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以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辦理旨揭獎項。
三、請依教育類評選原則,每縣市推薦轄屬 2 至 3 所推動永續發展教育績效卓越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本年 7 月 25 日前將推薦學校函及相關資料(紙本 5 份,光碟 2 份)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地址: 1063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06 號 13 樓)參加初選。
四、另依永續會本年 4 月 20 日召開「105 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要點(草案)」研商會議決議,請協助廣為宣傳旨揭活動及推薦,以擴大學校參選。
五、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或永續會網站(網址:
http://nsdn.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