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4學年第2學期特殊教育校級心理評量教師培訓研習遴派名單繳交期限已過,請尚未繳交之學校於6月2日下午4時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詳如說明。
一、 104 學年第 2 學期特殊教育校級心理評量教師培訓研習訊息已於 105 年 5 月 12 日函發各校,「105 學年特殊教育校級心評教師資格培訓遴派教師名冊」繳交期限已過,請尚未繳交學校於 105 年 6 月 2 日下午 4 時前送達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免備文)。尚未繳交學校清單如下:
自強國中
二、為能順利進行校內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相關工作,及時提供特教學生適切服務,並維持特教班級運作,請各校務必遴派特教教師全程參與此研習,取得 105 學年校級心評教師資格。
三、重要事項補充說明
(一)本次研習為 105 學年度校級心評教師資格之認定依據。
(二)依據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工作實施要點,心評教師每學年至少接受十八小時心評相關之研習訓練始能維持資格,故 104 年 7 月完成訓練之教師本次亦須報名參加研習,使得維持校級心評資格並進行鑑定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