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重要】請各公、私立國中於5月18日(三)前填報調查預估104學年度九年級學生畢業情形,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54256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 5 月 18 日前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填報編號: 1421),完成填報「調查預估各國中 104 學年度九年級學生畢業情形」。
三、另依據「本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 15 條規定,國民中小學學生休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休業證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期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四、本案為調查各校預估九年級學生畢業情形,非實際畢業情形。
五、本案填報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林峰永先生, 8462860 分機 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