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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2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037014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
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特規
劃在職進修學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提升創意教
學能力。
三、旨揭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 EDM (電子招生海報)請參閱附件。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05 年 7 月 15 日止,相關報名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查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福欽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5-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5-10 17:31:00
點閱數: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