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請以下各校於105年3月7日前函送國有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表
一、依據財政部 105 年 1 月 13 日台財產公字第 10535000310 號函辦理。
二、請依檢核計畫所列事項於 105 年 3 月 7 日前辦理檢核並函送檢核表,自我檢核發現之缺失,亦請確實依規定檢核改正。
三、本縣各國中小請逕函報本府業務上及主管機關教育處。
尚未函送學校:
國中:
美崙國中、豐濱國中、光復國中、瑞穗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
東里國中。
國小:
吉安國小、稻香國小、豐山國小、大榮國小、林榮國小、大興國小、瑞穗國小、瑞祥分校(瑞穗國小代管)、瑞美國小、鶴岡國小、富源國小、瑞北國小、奇美國小、豐濱國小、樂合國小、觀音國小、源城國小、松浦國小、大禹國小、富里國小、萬寧國小、東里國小、明里國小、萬榮國小、西寶國小、卓溪國小、立山國小、太平國小、和平國小、古風國小、崙山國小、見晴國小、明義國小、卓樂國小、新社國小、卓楓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