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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幼兒園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津貼注意事項

為應因幼生管理系統財稅資料彙整,【延長申請補助期程至 105 年 3 月 25 日止】,並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報送本府教育處申請補助:
1.中低收入家庭補助印領清冊(核章完備)(一式 2 份)。
2.公立學校收款收據;私立幼兒園領款收據(附件)。
3.105 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認定証明。
4.幼生 104 學年度地 2 學期繳費收據(學、學雜費)正本(黏於黏貼憑證用紙)。

PS :相關附件請至幼生管理系統下載使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蕭茹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2-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01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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