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105年度台灣女孩日系列活動【花蓮縣國高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計畫】,請各國中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 105 年 2 月 26 日府社婦字第 1050031697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執行期間為 105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三、活動對象:本縣各國中。
四、活動目的與內容詳見附件。
五、本案申請請逕自附件下載聯繫單與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周雅淳專員連繫(03-8228895*15)。
六、依規定學校每學期針對教職員工生實施至少 4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或活動,其中須包含至少 2 小時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制教育宣導;爰請各國中把握機會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