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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公告]花蓮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請各國小轉知二、三、四年級學生及家長。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二、報名資格
(一)設籍並就讀花蓮縣 104 學年度國小二、三、四年級具資賦優異潛能學生。
(二)具有特殊優良表現,經由老師或家長推薦並檢附詳細之學生特質及具體優異事蹟推薦表。
三、報名日期:105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4 日
四、相關內容詳見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雅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2-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2-26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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