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5年度優秀女童軍及優秀女童軍服務員推薦頒授辦法各,請各校踴躍推薦優秀人員接受表揚。
一、依據花蓮縣女童軍會 105 年 2 月 15 日 104 花女笙字第 1050000003 號函辦理。
二、推薦資格:
(一)連續登記至少 2 年以上。
(二)須參加縣市女童軍或區域性女童軍活動有紀錄及相關證明。
三、推薦表請於 105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前寄(送)花蓮縣女童軍會(花蓮市中美 10 街 47 號)初審(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人:陳素櫻老師/電話:822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