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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花蓮縣10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採購」交貨事宜,請依說明辦理交貨驗收作業,請查照。

,◎提醒
1.寄送簿本時,貨運請學校簽收收走的為廠商的"簽收單",學校仍需製作公文說明五(二)"交貨驗收紀錄"(如附件三)1 式 3 份,若尚未完成交貨驗收紀錄之學校,請盡速填寫蓋章後直接送至明廉國小
2.交貨驗收紀錄的交貨數量須等同契約數量,若有少請盡速與廠商(07-3116011*71)楊小姐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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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逕自(公文或本處務公告)附件下載交貨驗收紀錄(1 式 3 份),並依照附件 4 驗收紀錄範本填寫。
●若交貨數量少於契約數量,請盡速與廠商(07-3116011*71)楊小姐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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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 105 年 1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050011716 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符合公平原則,本府補助每位學生各種作業簿皆為 1 本,故國小低年級共補助 4 本(包含國語格子簿、數學作業簿、作文簿與聯絡簿),中、高年級共補助 6 本(包含國語格子簿、國語直行簿、英文作業簿、數學作業簿、作文簿與聯絡簿),國中共補助 4 本(包含國文作業簿、英文作業簿、數學作業簿與聯絡簿)。
三、旨揭採購案由「上校基業有限公司」承攬,交貨履約期限至 105 年 1 月 22 日止,廠商將透過新竹貨運公司寄送,請於交貨後辦理驗收。
四、本契約交貨標的為花蓮縣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
五、有關本採購案標的物驗收作業辦理事項如下:
(一)請各校逕行指派驗收、會驗及監驗人員,辦理現地(實質)驗收作業並做成紀錄。
(二)請於驗收時拍攝交貨驗收照片、檢視並核對項目及數量後,再詳實填具「花蓮縣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簿本財物採購交貨驗收紀錄」( 1 式 3 份,學校留存 1 份)。
(三)前揭「驗收紀錄(正本 2 份)」請寄由廠商統一彙整,相關契約價金結算作業另由明廉國小統一辦理。
六、有關本採購案標的物交貨配合事項如下:
(一)寒假期間上班時間請各校務必安排留守值班人員。
(二)請各校協助交貨驗收作業,並確實於學校日誌登載簽收日期。
(三)請各校於貨到 2 天內確實點收簿本數量。
(四)各校學生簿本交貨期程,由廠商逕依契約規定排定實際交貨日期,請各校務必於貨到內 2 天辦理交貨點貨驗收作業。
(五)本案履約期限以日曆天方式計算,即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履約期限,廠商原則於正常上班日交貨,倘若有配合交貨期程需要,於其他時間交貨者,另由廠商主動與學校協調為之。
(六)本案依契約項目及數量交貨,請各校依實際交貨數量登載於驗收紀錄,勿逕洽廠商辦理變更事宜,俾符契約之範疇。
(七)倘若各校作業簿因學生轉入導致需求數量不足之情形,請各校填妥數量不足表並核章後,北區學校(光復以北)請至明廉國民小學、南區學校(瑞穗以南)請至瑞穗國民小學領取備品作業簿。
七、檢送各校數量表、需求不足表、驗收紀錄及驗收紀錄範本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羅珮甄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2-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2-18 11:05: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