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中心最新公告【教育部「0206高雄美濃地震」校安通報,請各校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請各校【點閱】
為減少本次(0206)震災對於各校教學活動之影響,請各校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如次:
一、「0206 高雄美濃地震」造成部分校舍損壞(毀),請受災學校加強檢視因 0206 高雄地震後可能造成學校師生活動產生危害、設備設施損壞情形、施工地區或有安全虞慮之校舍,在開學前全面做好安全警示及隔離措施,以維師生安全。
二、因近期地震頻繁,為避免二次災害及確保建築物使用安全,請務必針對受損害建築物做好封鎖管制工作,避免人員進(誤)入而發生意外,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針對此事件中受傷、失去親友或目睹的學生,請各校應儘速啟動輔導機制,個別進行情緒安撫或創傷輔導,並運用團體輔導、同儕或班級輔導,撫平學生心靈。本部並針對學生需要,已動員大專南區輔導中心提供心理諮商輔導資源;國教署亦針對已罹難學生,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台南 1 區、台南 2 區與南區分區中心)及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進行相關輔導措施。本部並積極整合四區大專輔諮中心及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輔導網絡資源,適時提供受災學生與學校必要支援。
四、為利受傷學生之未來生活、課業以及心理輔導事宜,請各校針對每一學生指定專責輔導人員或個案管理人員,以發揮學生未來的關懷輔導功能,協助各級學校受創學生回歸正常生活及學習。
五、請校方主動掌握受傷學生並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助金」相關作業,積極協助辦理慰問與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事宜;學校請依「專科以上學校維護突遭重大災害學生學習權益處理原則」、「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維護突遭重大變故學生學習權益要點」給予受傷學生的課業及出勤狀況彈性妥適處置,辦理重大變故之認定、彈性修業機制、個案追蹤機制,以持續協助受創學生復課相關事宜。若學生須依親、安置或轉換環境,請積極協處與維護學生各項學習權益。
六、請學校於開學後辦理友善校園週活動時,除依照本部 105 年 1 月 1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50005472 號函辦理相關主題外,亦可配合本次地震災害進行防災教育,透過救災感人與無私奉獻、動人的事蹟,融入生命與品德教育機會教育,引導學生關懷社會,提升友善校園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