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校教師擔任「2015雲朗觀光太魯閣峽谷馬拉松」活動工作人員,公假期間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請於12月25日前完成辦理,請查照。
一、本案業於 104 年 10 月 29 日府教體字第 1040211543 號函核定在案。
二、旨揭競賽活動工作期間業於 104 年 10 月 7 日起至 11 月 9 日完成執行各組工作分配任務。
三、縣屬學校教師公假期間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請學校檢附核定公文及教師代課鐘點費印領清冊相關資料,並開立收款收據於 12 月 25 日前完成辦理報由花蓮縣體育會請款,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關問題請洽花蓮縣體育會 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電話:03-8560952
五、目前花蓮縣體育會已收到請款資料學校名單:北林國小、明廉國小、明義國小、明恥國小、瑞穗國小、平和國小、溪口國小、奇美國小、明利國小、紅葉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