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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調查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課程教師進修需求調查,請惠予轉知學校教師,以利需求教師填寫問卷,請查照。

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預計開辦「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課程,招生對象為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並於公私立中等學校之專任教師或聘期為 3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職在職教師。
二、該課程須支付學分費用,每 1 學分之學分費為新臺幣 3,000 元。
三、請惠予轉知學校教師,協助填列「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課程進修意願問卷(請至 http://goo.gl/forms/PNyIlRyttp 線上填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12-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2-10 15:55:00
點閱數: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