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103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2688經費)」核結作業學校(如說明),因逾期限,爰請於104年12月11日前送達核結資料,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16528 號函、 103 年 4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56203 號函、 103 年 9 月 9 日府教學字第 1030168643 號函及 103 年 11 月 14 日府教學字第 1030218107 號函(均諒達)辦理。
二、旨揭經費執行期間為 103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查貴校申請本案需求經費(明恥國小 26 萬 4,576 元、吉安國小 8 萬 1,796 元、豐裡國小 7 萬 4,360 元、奇美國小 62 萬 7,000 元、新社國小 100 萬 4,000 元、玉里國小 19 萬 6,612 元、松浦國小 6 萬 4,844 元、卓楓國小 62 萬 7,000 及中原國小 55 萬 58 元)尚未核結,請速依簡化流程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若有結餘則請以支出收回繳款書辦理繳回,繳款書影本併同結報表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核銷。
三、檢附「103 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 2688 經費)結報表」範本 1 份,查 103 年 1-12 月未送達核結資料學校有明恥國小、豐裡國小、奇美國小、松浦國小及卓楓國小;另結餘款未送達繳款書影本學校有吉安國小(結餘款 578 元)、新社國小(結餘款 11 萬 6,345 )及玉里國小(結餘款 1 萬 8,982 元);至中原國小尚未送達 103 年 1-6 月核結資料。因本案執行情形將影響本府次年度預算額度,爰請依限辦理。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豐裡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奇美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新社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松浦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楓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