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請各國中、小(含南平中學)於104年12月4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104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空餘教室調查分析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11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123781 號函辦理。
二、為瞭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空餘教室數,請各校查填校務行政系統所列調查表,俾利彙整後函復國教署。
三、於填報前,請務必先參閱填報說明簡報檔。
四、請逕自修正表格中學校名稱,並於規模欄位改為貴校實際班級數(不含特教班、資源班、幼兒園),俾利後續表格公式自動帶出貴校相關空間間數,並填寫表格未自動帶入但貴校實際有設置之空間間數。倘有空餘教室,尚須填列後續已活化、待活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