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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深耕】有關105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請於104年11月4日(星期三)前提報,歡迎各校踴躍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124319 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教育作業要點」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補充說明」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期程自 105 年 1 月至 12 月,請欲申請學校依據前揭要點相關規定擬訂 105 年度計畫。

三、補助對象: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有案之偏遠學校。
(二)非偏遠地區學校,以資源不足、藝術與人文領域師資缺乏、位處離島,且有辦理意願之學校。

四、申請額度:每校以新臺幣六萬元為原則。

五、申請期限(含檔案上傳):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1 月 4 日(三)止:
(一)送審時間: 10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止,須於下午 5 時前送達本府教育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送審文件: 105 年學校申請表(附件 5 )及經費申請表(附件 4 ),核章紙本 1 式 2 份於期限內免備文逕寄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陳春熹小姐。
(三)電子檔上傳:請於 104 年 11 月 4 日前(星期三)下午 5 時前上傳以辦理審查作業:花蓮縣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網站/計畫與成果/105 年各校計畫(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3.asp?id=228&c=5622 ),電子檔名:花蓮縣 105 年度藝文深耕計畫-○○國中小。

六、、相關申辦細節,將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二)8 時 30 分~10 時假宜昌國小階梯教室辦理說明會,欲申請 105 年度計畫之學校,請派員參加。

七、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教育作業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補充說明」、「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計畫經費申請表」及「105 學校申請表」電子檔各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春熹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0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11-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03 18:26:00
點閱數: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