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4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缺失改善」(第1、2、3批次)經費,請於104年10月31日前檢送經費結報表1式2份逕送本府教育處(免備文)結報。
一、依據 104 年 6 月 3 日府教設字第 1040106381 號函、 104 年 7 月 10 日府教設字第 1040135132 號函及 104 年 9 月 2 日府教設字第 1040171644 號函辦理。
二、各批次尚未結報學校:
(一)第一批次:富世國小、西寶國小(含宿舍)、崇德國小、景美國小、三棧國小、佳民國小、水源國小、美崙國中、中華國小、鑄強國小、吉安國中、壽豐國中、志學國小、萬榮國中(含教師宿舍)、萬榮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西林國小、豐濱國小(含宿舍)、新社國小、太巴塱國小、西富國小、瑞美國小(含集中宿舍)、中城國小、松浦國小、春日國小、德武國小、大禹國小、東里國中、卓溪國小、立山國小、卓清國小。以上學校原訂應於 8 月 31 日辦理結報,至遲請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結報,逾期將列入新(105)年度消防改善經費補助刪減參考依據。
(二)第二批次:長良國小、東竹國小。以上學校原訂應於 8 月 31 日辦理結報,至遲請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結報。
(三)第三批次:新城國中、中華國小、吉安國中、宜昌國中、稻香國小、壽豐國中、水璉國小、瑞美國小、富北國中。以上學校原訂應於 9 月 30 日辦理結報,至遲請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結報。
三、前項各批次仍逾期未結報學校,將列入新(105)年度消防改善經費補助刪減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