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稽催】經檢視各校所填報之10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增置教保員、廚工及護理人員人事實支經費,請各校依說明配合修正實支經費,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6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040114420 號函辦理。
二、經檢視各校所填報之 103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增置教保員、廚工及護理人員人事實支經費尚有部分闕漏,業以處務公告編號 37684 請各校於 10 月 8 日(星期四)下班前修正,合先敘明。三、惟迄今仍有北埔、富世、崇德、秀林、南華、吉安、林榮、豐濱、明利、西林、松浦、玉里、富里附幼等 13 園尚未完成補正,請前開園所務必於 10 月 15 日下班前補正完畢,並將補正之經費支用調查表核章後傳真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傳真: 8462780)。
三、檢送各校人事經費支用填報缺漏一覽表(1015 更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