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2778

有關「本縣第1屆創造力科學專是競賽-我的夢想飛行船」複賽及頒獎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複賽注意事項】
一、複賽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 10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整。(請參閱附件一)
(二) 地點:本縣中正國小活動中心(請由亞威游泳池旁階梯上二樓進入會場)。

二、作品實體製作時間修正為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請入選複賽之隊伍(附件二)請自備作品材料(包括太陽能板)及工具至比賽地點,將初審之作品概念進行實體製作與現場評審詢答。

三、進入複賽之隊伍,本府將補助每隊作品材料費(最高 4,000 元整),請參加隊伍於比賽當日,將【已核章之原始憑證】及【收款收據】攜帶至會場,俾利材料費撥款事宜。收款收據請依下列說明填寫:
(一)機關名稱: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
(二)金額:同原始憑證金額。
(二)事由:花蓮縣第 1 屆創造力科學專題競賽作品材料費。
(三)備註:府教課字第 1040194924 號函。

四、參賽隊伍準備之材料不得先行組裝及加工,惟考量國小組學童安全,爰可先行鑽孔或焊接材料,並將其帶至比賽會場進行組裝。

五、參賽隊伍請至活動中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後,至比賽會場將作品材料放於桌面進行檢查。

六、指導教師於競賽期間不得進入比賽區域,本府另將安排教師休息室供教師休息。

七、本府將提供參賽師生午餐,請自行攜帶餐具及環保杯。

八、評審時間參賽學生應著便服進入評審會場(所著衣物及放置於評審會場內之一切物品均應避免出現學校名稱、姓名等容易引起評審公正性疑慮之字樣),如違規定,則不得進入評審會場。

九、比賽結束後,請各參賽隊伍將桌(地)面之廢料及工具收拾乾淨,並請帶隊教師及學生在 15 時 20 前於頒獎會場座位區就座完畢。

十、複賽完成之作品請各參賽隊伍自行帶回保管。

【頒獎注意事項】
一、頒獎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 10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整至下午 4 時整。(請參閱附件一)
(二) 地點:本縣中正國小活動中心(請由亞威游泳池旁階梯上二樓進入會場)。

二、國小低、中年級組之獲獎隊伍(附件三)請至活動中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並依現場人員指示,於頒獎會場座位區就座完畢。

三、獲獎隊伍之獎盃及獎金於頒獎當日發放,請各隊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至獎金發放處領取獎金;獎狀將另行寄送至各校。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劉士帆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10-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0-07 13:35:00
點閱數: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