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定於104年10月1日、2日假壽豐國小辦理本縣104年度環保知識挑戰擂臺賽,特聘請貴屬人員擔任輔導團員與工作人員,惠請貴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請依權責核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2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40097907A 號函辦理。
二、工作時間: 104 年 10 月 1 、 2 日 8 : 30-16 : 30
二、出席人員:花蓮縣環境教育議題輔導團輔導委員、承辦人、輔導員教育處余光臨校長、環保局林政維先生、黃木蘭校長、月眉國小廖仁藝校長、港口國小干仁賢校長、壽豐國小張有用校長、楊宗憲老師、瑞美國小蕭文乾校長、明里國小陳世杰校長、吳江國小李志成校長、東竹國小陳彥光校長、北埔國小李美慧老師、陳維治主任、 李樹芳幹事 太昌國小吳煜明老師、豐濱國中張淑晴主任、溪口國小曾柏烜主任、明禮國小趙子綱校長、蕭夙喨主任
四、請參加人員之學校核予公(差)假二天。
五、請參加人員攜帶相關文件與會討論。
六、會議聯絡人:明禮國小蕭夙喨主任。
七、差假與其他:參加人員與承辦人員給予公(差)假 2 日,差旅費由本計畫內經費支應,學校教師所遺課務由各學校相關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