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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1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消防通用設備開口契約案,標的物有無保固待解決事項,尚未函復本府,請盡速函復,俾利本府辦理退還廠商保固金事宜。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8 月 18 日府教設字第 1040160262 號函諒達。
二、尚未函復學校如下:崇德國小、鳳信國小(請鳳林國小確認回復)。以上學校最慢請於 9 月 11 日下班前函復本府,本次仍逾期學校,將列入明年度消防補助款刪減依據,請各校務必配合。
三、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鄒逢益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9-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14 09:48:00
點閱數: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