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104年度適用賽事名單之「2018俄羅斯世界盃亞洲區資格賽第二輪」104年9月8日賽事,受理期限調整。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8 月 26 日臺教體署綜(二)字第 1040025973 號函辦理。
二、學校應於各該賽事舉辦前一個月向教育部體育署提出申請,其中「2018 俄羅斯世界盃
亞洲區資格賽第二輪」之 9 月 8 日賽事,受理申請期限由 104 年 8 月 21 日展延至 8 月 31 日。
三、申請學校應以經濟實惠原則,覈實編列各項經費預算。經費補助項目及額度詳「教育
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另教育部
體育署得視預算及申請狀況調整補助人數、項目及額度等。
四、參與賽事之名額或觀賞賽事之門票,由申請學校逕向賽事主辦單位報名或洽購,教育
部體育署核定補助不保證申請學校可購得門票。
五、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
諮詢單位:運動服務業專責辦公室,
電話:﹝02﹞25030258 或﹝02﹞25030259 。
相關申請作業規定及說明,可至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產業諮詢輔導網-補助項目
項下查閱(網址
http://sports.bestmotion.com/Page/News1.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