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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各校基金賸餘應列入105年預算財源數

公告各校基金賸餘應列入 105 年預算財源數請詳附件檔案,請學校自行列入分基金概算表基金來源之灰色欄位處 另有注意事項如下:
1.計有秀林、平和、萬榮及富北等 4 國中累計可留存數為負數,請學校加強控管 104 年度可留存項目預算之執行,避免產生負數。
2.玉東國中 105 年度可用財源為負數,經查為學校查填 101.103 年度用人費用不足(賸餘)調查表有誤所致,嗣後應請加強調查表正確性。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帳務科
發布者: 謝博鈞
連絡電話: 03-8220973#259
傳真號碼: 03-8225684
公告時間: 2015-08-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8-17 14:12:00
點閱數: 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