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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評鑑】為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初階評鑑人員複審,請核予審查委員公假,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辦理。

二、評鑑委員:明義國小:吳惠貞校長
新城國小:張世璿校長
玉里國小:蘇漢彬校長

三、時間: 104 年 8 月 17 日 8 : 00-17 : 00 。

四、地點:明義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8-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8-17 08:56:00
點閱數: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