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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國風國中、太平國小於104年8月18日前逕送「103學年度下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之一般生補助款」經費結報表,俾辦理核結。

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教育處完成核銷程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5-08-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8-14 10:52: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