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有關「104年海外留遊學定型化契約查核業務座談會」資訊1份,請本縣隊留學業務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與,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8 月 13 日臺教文(三)字第 1040108270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留遊學服務業者瞭解及適用「海外留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針對近期消費糾紛案例、留遊學契約查核業務簡介、留遊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重點進行解說,向留遊學業者介紹辦理留遊學業務時之相關適用法規,例如個人資料保護法與 104 年 6 月 17 日新修正之消費者保護法第 56 條之 1 、第 57 條規定,新修正之消費者保護法已賦予教育部對於留遊學服務業者如限期命改正而其屆期不改正之裁罰權限,爰訂於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2:00 舉行座談會,地點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18 樓第 5 會議室(臺北市徐州路 5 號)。
三、本座談會採自由報名方式,座位有限,額滿為止,請有意參加之業者,填妥「參加回覆單」(如附件)後,傳真至本司 02-2397-6980 或 e-mail 至 heartmap@mail.moe.gov.tw ,並電承辦人洪嘉青小姐確認(TEL : 02-7736-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