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訂於104年8月18日上午8時30分於花崗國中演藝廳,辦理本縣104年度補救教學期中督導會報,請各校教務主任或補救教學業務承辦人員出席。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辦理。
2.請同意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3.請於 104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10 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編號 1822719 ),參加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核給研習時數 4 小時。
4.檢附本縣 104 年度補救教學期中督導會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