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該區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80326 號函辦理。
一、依據「高雄區 10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高雄區 10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實用技能班簡章」辦理。
二、上述簡章有關餘額安置略以:
(一)餘額安置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
(二)未曾參加本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錄取者,並符合簡章報名資格,得於 104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前向就讀國中報名。
(三)10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至 16 日(星期四),各國中完成網路報名。
(四)有關餘額安置名額及未盡事宜,請參閱「高雄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
http://doc.spec.kh.edu.tw/12/)及簡章內容。
三、如貴校無學生參加餘額安置作業,則無須辦理上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