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3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敘獎一案,請依本府104年2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40036736號函(諒達)說明辦理,請於104年7月15日(星期三)前將「學校獎勵建議名單」送本府教育處彙整,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6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040120149 號(諒達)
二.依據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案件獎勵標準表第 29 項辦理。
三.請各校將紙本核章後寄教育處承辦人員,並至新校務系統填報相關資料。
四.尚未填報學校如下:
1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2 花蓮縣花蓮市北濱國民小學
3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國民小學
4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5 花蓮縣秀林鄉景美國民小學
6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國民小學
7 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
8 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
9 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
10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國民小學
11 花蓮縣壽豐鄉月眉國民小學
12 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13 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
14 花蓮縣萬榮鄉紅葉國民小學
15 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國民小學
16 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
17 花蓮縣卓溪鄉卓楓國民小學
18 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