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配合環境教育法第19條之規定及簡化提報環境教育執行成果之作業流程」一案,請協助轉知所屬,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104 年 6 月 5 日花環綜字第 1040013525 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作業流程及提高執行品質與效率,環保署已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新增「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之環境教育時數登錄功能,並將操作說明與示範影片放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下載專區,網址:
http://elearn.epa.gov.tw/info-list.aspx?id=4#M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