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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政部修正發布「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技藝類學習課程計畫經費審查原則」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5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56208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8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5-05-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01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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