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檢送「104年度志工意外平安保險」空白名冊1份,請欲投保之學校(保費請自行編列預算支付),於本(104)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教育處彙整。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暨本府志願服務 104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104 年志工意外平安保險,以勞務委託辦理採購,決標金額每人 278 元。
三、意外門診累計最高 1 萬元、意外住院累計最高 9 萬元(每日 1,000 元、最多 90 日)、死亡理賠 50 萬元。
四、廠商: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
五、保險期間: 104 年 5 月 1 日 0 時起至 105 年 4 月 30 日 24 時止。
六、欲參加本保險之學校,如經本府審查同意納保者,保費由各校自行編列預算支付(保險費以投保日起按天數計)。
七、保險名冊表格(表格繕打後,除函送紙本外,並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sa.min1222@gmail.com ,如未傳送電子檔者視同未申請成功)。